但令肖建明没有想到的是,伴随锡业股份省外扩张的是一系列的矿权纠纷,而在收购过程与流通股东理解相背离的商业逻辑也注定了该次收购仍将是个未了之局。
三顾郴州
早在2000年,锡业股份就曾对郴州锡矿进行试探性动作。锡业股份副总经理汪继红与当时的金龙矿矿主香港合群公司商议欲买下该矿,但后来不了了之。
“当时金龙矿出价400万,但锡业股份认为价格昂贵。”一当事人介绍称。
之后锡业股份再度出手,但这次的谈判对象却变成了湘南地质勘探院。变更的原因是,2001年,香港合群在政府要求下,对金龙矿进行停业整顿延误了续证时间。而此时勘探院手中却掌握了一张于1998年时获得的包含金龙矿在内的探矿证。
“当时将金龙矿包含在内为了保证对整个地区的矿产储量有一个整体把握,这是带有普查性质的探矿证。”勘探院一人士指出。但香港合群却认为探矿证与当时存在的采矿证重叠,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而后期的转让更是明显的商业行为。
但该转让最终没有结果,原因是勘察院根据勘察结果开价1000万元,但锡业股份考察后认为花费巨大,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05年,锡业股份第三次出手,此时的谈判对手也已经变成了上海鸿巨。其时,郴州裕丰矿业已以500万价格买下勘察院的探矿权,并在2004年取得采矿证。该公司股权在数次倒手之后,于2005年时全部转到上海鸿巨名下。
2005年3月,双方以中介评估报告为准达成了协议,评估金额超过3亿,其中锡业股份以1.9亿买下该采矿权65%的间接所有权。
而因证件重叠并失去金龙矿的合群却认为存在争议,在近日向国土资源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取消郴州裕丰采矿权。但肖建明对记者表示,锡业股份对该矿的收购决心不会改变。事实上,锡业股份又于2005年12月30日再次受让采矿权剩下的35%的间接所有权,完成了整个收购行动。
收购价争议
锡业股份全面收购的完成却引起了部分流通股东的强烈不满,他们担心的是在矿权仍有争议的情况下收购,而使转让款“打水漂”。而在去年7月,也正是该部分流通股东以评估价格存在疑问信息披露不透明而把锡业股份以及为上述交易出具资产评估书的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庭。
可更让这部分股东担心的是,通过上诉,他们获知聘用评估中介的竟是转让方上海鸿巨,为此他们质疑锡业股份在此次交易过程中的商业逻辑。但肖建明对此解释称:“法律并没有规定评估中介一定由受让方聘请。当时在与上海鸿巨商议时,(双方)并没有在意谁来聘请,因为也就是几十万的事。”
该部分股东同时获知,评估中介并无进行实地考察,而其评估基准正是此前湖南地质勘察院所出具的勘探报告。
“他们(锡业股份)1.95亿买下矿权时,当时参与矿区勘探的专家都承认工作仅进行到预探测阶段内的普查阶段,可靠性还很低,他们为什么就敢花那么多钱去买?”流通股东林铭表示不可理解。
肖建明对此则直言:“勘探报告是湖南国土资源厅备过案的,资源储量勘探后要经过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备案,湖南国土资源厅有这个权力,这个资源的多少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我信任政府。买这个矿权作为商人觉得值,不管是500万还是几十倍的溢价。”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