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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工商局查处一起卤制食品掺假案件
2007-04-13 00:00:00 字号:

    近日,安乡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用明胶制造卤制猪耳案件,涉案人员李某,正在接受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11月12日,安乡县工商局消保股接到消费者举报,称焦圻外镇李某销售的卤制猪耳掺了假。接到报案后,该局消保股立即会同管辖区大湖口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批卤制猪耳掺杂有大量的明胶。工商人员立即查封了该批尚未售完的卤制猪耳,并在李某食品店仓库内查获了近40公斤明胶。

    据刘某交待,今年8月初他从江苏购进300公斤明胶,并在自家小作坊仿制成卤制猪耳进行销售。卤制猪耳作为本地特色食品,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不惜掺杂使假,大肆用明胶加工成猪耳进行销售。明胶有很好的粘合作用,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广泛运用于果冻、罐头等食品上,用它加工成的猪耳无论是从外观上还是从口感上都和真正的猪耳十分相似,一般消费者很难分辨,食用明胶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由于不易消化,过多食用也可能导致腹泻等消化道疾病。

 
 

来源:安乡县工商局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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