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网友“168”在安乡论坛上发帖反映某小区的物业公司保安刘某态度恶劣、动手打业主的事件,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和愤怒。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该小区物业经理带着刘某向网友“168”亲自赔礼道歉,并经双方协商处理好了后续事宜,网友“168”对此结果感到满意。本报认为,物业公司的职责就是保证业主安全和维护小区秩序,业主是物业工作的主体,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妥善合理的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和避免矛盾冲突。双方都应该相互理解与包容,共同维护安静、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来源:安乡新闻网
作者:赵娜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