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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将被拘留
2013-02-10 14:27:25 字号:

    记者2月7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我省公安消防部门即日起将以公众聚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集中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防全省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省政府5日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室内尤其是在公众聚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对酒吧、歌舞厅、演艺中心、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采取夜间突击检查和逐个排查的方式,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发生。

 同时,我省还将对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刚性措施严厉打击:对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燃放和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对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设施设备,一律强制拆除;对在公众聚集场所内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一律实施拘留;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众聚集场所的个人,一律实施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周小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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