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预防性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预防性体检对象为在安乡县辖区范围内从事以下工作的人群: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及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2.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3.公共场所(指酒店、旅馆、超市、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注意:保姆、月嫂、保安人员、家政、物业行政、教师、宠物医生、学生入学考试出国等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预防性体检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就职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用工证明》,需要A4纸电脑打印版,手写无效。
3.个体经营户及投资公司、商贸公司、电子公司等无公章或从单位名称上无法体现办理范围的,请携带《用工证明》(无公章的需法人签字)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予以办理。
4.两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三、体检及办证时间:(节假日顺延)
1.体检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为体检结果审核时间,不予接受办理。
2.领取健康证时间:
体检后第三个工作日
下午2:30—5:30.
四、体检及办证地点:
安乡县第四人民医院
五、预防性体检流程:
凭有效身份证、有效《用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体检表--填表、贴照片(近期免冠1寸照片)--X线胸透--内科--外科--检验室抽血--交表--体检结束。
六、预防性体检注意事项:
1.由于前来办理健康证明的群众较多,若有出现人员饱和、当天无法给予体检的现象,敬请谅解!
2.若有备孕、怀孕、晕血、晕针、癫痫、免疫缺陷性疾病等特殊情况,请您提前告知医生。
3.因每日接待群众较多,请您务必看管好个人钱财物品谨防丢失!
七、咨询电话:
汤医生:13873628167,4312115
安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27日
来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