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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经营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1-08-25 15:06:54 字号:

日前,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监督管理职权对位于安乡县黄山头镇凤凰塘社区黄安东路386号的某米业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米业店经营的明燕®“中国红香米”共计2袋,重45kg,存在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该局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经查证,当事人章某从汉寿以4.2元/kg的价格购进由湖南明燕米业生产的该批次明燕®“中国红香米”,但由于运输过程中上述2包大米原外包装破损,当事人使用没有生产日期的包装袋重新包装后继续销售。

当事人章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的规定,属于经营与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经安乡县市场监管局集体研究,给予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明燕®“中国红香米”大米2包、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8月23日,该处罚已经主动履行。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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