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执行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经县人民政府申请,省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我县从2021年11月4日起,分批分期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次启动收购库点
1.安乡县六角尾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本库收储点收购地点:安乡县下渔口镇康乐村(原六角尾粮库)。
2.安乡金谷年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理兴垱收储点收购地点:安乡县黄山头镇理兴垱码头。
二、第二批次启动收购库点
1.安乡金谷年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库收储点收购地点:安乡县三岔河镇黄狮嘴社区。
2.安乡金谷年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兴收储点收购地点:安乡县官垱镇合兴村十组。
3.安乡县六角尾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书院洲收储点收购地点:安乡县深柳镇书院洲社区。
三、最低收购价收购:按GB1350—2009标准和GB2762—2017标准,国家只收购2021年生产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及以上的、未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中晚籼稻,三等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到库价每百市斤为128元。
四、临储粮收购:对2021年生产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及以上的、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但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粮食(镉含量0.2—0.4mg/kg),按照到库价每百市斤118元收购;对2021年生产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及以上的、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粮食(镉含量超过0.4mg/kg),按照到库价每百市斤102元收购。
五、收购范围:按食品安全管理属地原则,各收储点只收购本县辖区内种粮者2021年收获的中晚籼稻,县外生产的中晚籼稻一律拒收。
六、交粮方式:交粮者积极使用“惠三农”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 模式进行预约交粮,错峰交粮,当天交粮的乡、村及派出所要派人到交粮现场协助维护秩序。
七、交粮要求:交粮者出售中晚稻,必须提供所在乡(镇)开具的由分管粮食工作乡(镇)长签字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携带银行储蓄卡和交粮者身份证;凡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收购网点不予收购。对2021年生产且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中晚籼稻,携以上三证,到县政府唯一指定的安乡县六角尾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本库收储点交售。
八、收购准则:各收储点依据国家粮食收购标准,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严格遵守“五个标准化”工作准则。
九、收购时间:从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
十、监督电话:监管热线:12325投诉电话:市发改委0736-7215927 县发改局 0736-4311172
特此公告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杨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