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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安乡县不文明行为曝光(六)
2022-08-18 16:14:46 字号: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环保巷口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洞庭大道三峡燃气对面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环保巷口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深柳大道城北小学临时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下东门街鼎怡鲜

不文明行为:临街门店店外堆物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浙江路北段

不文明行为:擅自占用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文艺中路金大福

不文明行为:摩托车、电瓶车不按规定停放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香港路向安水果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人民医院南大门对面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且压盲道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兰州牛肉拉面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深柳大道与纯银路交界零食很忙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且压盲道

普法知识:

一、违反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随意丢弃、抛撒、倾倒、焚烧、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流动商贩不在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临街门店经营者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县城关执法局

作者:刘娟

编辑:周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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