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环保巷口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洞庭大道三峡燃气对面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环保巷口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深柳大道城北小学临时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流动摊贩不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下东门街鼎怡鲜
不文明行为:临街门店店外堆物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浙江路北段
不文明行为:擅自占用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文艺中路金大福
不文明行为:摩托车、电瓶车不按规定停放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香港路向安水果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人民医院南大门对面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且压盲道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潺陵路兰州牛肉拉面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2年8月18日
地点:深柳大道与纯银路交界零食很忙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占人行道违停且压盲道
普法知识:
一、违反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随意丢弃、抛撒、倾倒、焚烧、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流动商贩不在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临街门店经营者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县城关执法局
作者:刘娟
编辑:周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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