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乡县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提升水域环境质量,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安乡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安乡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安乡县港口内航行、停泊和作业船舶产生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残油(含油污水)的收集、转运及处置。
服务数量:船舶垃圾约16吨
生活污水约620吨
残油(含油污水)约13吨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包括: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的专业污染物接收转运船舶,该船舶需配备专用残油(含油污水)储存隔仓、生活污水储存隔仓及船舶垃圾分类桶;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船舶驾驶员、污染物收集船员、电脑操作人员等;相关防污染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毯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相关缴纳证明或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函。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服务要求
收集要求:配备足够人员、符合标准的接收船舶及设备,按照规定每天对港口船舶污染物进行收集,确保对港口船舶污染物收集率100%,转运处置率100%。收集作业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防止二次污染。
转运要求:转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泄漏、防扩散措施,确保污染物安全运输至处置地点。运输车辆和船舶需具备相应资质和防护设备。
处置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收集的船舶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单位需具备相应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资质和能力。
验收要求: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管,检查及调研,并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验收。
四、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燃油、设备购置、运行维护、人员工资及节假日补助、生活费、第三方处置费、税费等。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
2、询价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乡招标代理工作部(安乡县深柳镇潺陵东路)。
3.询价原则:本次询价结果不予公示,不采用“最低价唯一”原则,询价单位将综合考量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服务质量等因素,为后续财政评审、服务招标提供参考依据。
4、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
5、报价材料: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被询价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告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2份,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询价召集单位:安乡县交通运输局。
7、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13973610163
彭慧联系电话:0736-4313018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9、县交通运输局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库抽取2名专家、相关部门或纪检工作人员等)进行现场询价和监督。
10、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法律责任,无论询价结果如何,询价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安乡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范新华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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