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县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动,通过“支持起诉+先行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了3起劳务欠薪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两官”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施某系包工头,在安乡县承包了某建筑工程项目。2022年5月至7月期间,施某先后雇佣蒋某、孟某、高某三人从事喷漆、粉刷等工作。2023年1月17日,经结算,施某分别欠蒋某、孟某、高某劳务费8850元、10950元、2559元。之后,施某一直未支付劳务费,蒋某等三人便向县检察院求助,将施某诉至法院,请求偿还相应欠款共计22359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这三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承办法官便联系检察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检察官分工协作,一方面向施某释法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耐心安抚蒋某等人情绪,引导其学会换位思考。最终,在“两官”的协作努力下,促成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施某承诺于202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劳务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安乡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织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治网”,让每一位劳动者劳有所得、勤有所获。
法官提醒
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是其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不得以“工程款未到”“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长期拖欠。广大务工人员需注意:一是务工务必留存证据,妥善保存考勤记录、工资欠条、聊天记录、用工凭证等材料,合法务工、理性维权;二是认准法律维权渠道,劳务欠薪纠纷可依法起诉,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一致,对方拒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三是老年务工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维权困难的,可向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求助,多部门联动,合力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来源:安乡法院
作者:彭莉
编辑:周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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