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陈家嘴镇工作人员分别到郭某、孙某、徐某、杨某家中,就其承包镇企业鱼池面积签订承包协议,收取2023年承包费共25700元,追缴2021年、2022年承包费共计13900元。
合同签订现场
2021年,郭某、孙某、徐某、杨某经营的鱼池承包合同到期,在拒绝继续延包的情况下强占鱼池经营。陈家嘴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多次上门督促续签合同,催缴承包费,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9月4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等侵占镇企业面积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决郭某等四人补缴2021年、2022年承包费,同时在不再承包的情况下郭某四人结清所欠承包费、返还涉案土地。
判决书下达后,法院工作人员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再次向郭某四人进行了宣传、解释。郭某四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应履行的责任,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对接,沟通承包、补缴事宜。本次案件的处理,有效维护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陈家嘴镇“三资”清理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陈家嘴镇
作者:吴剑 熊雯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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