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全体市民:
为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2〕15号)第七条规定有关内容,“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在全县城区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的方式
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鸣响方式:连续鸣3分钟。
四、 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报请安乡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批准,由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前,县国动办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望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编辑:安乡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