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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企事业机关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2025-01-01 21:10:04 字号:

2024年12月30日,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乡县机关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专项检查共涵盖安乡县长鹰大酒店餐饮部、安乡县维也纳酒楼、安乡县凯乐大酒店、安乡县渔湘宴、安乡县老阳光大酒店、安乡县湘域名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6家企事业机关食堂、大型餐饮单位,旨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检查内容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多个方面。

二、检查结果

安乡县长鹰大酒店餐饮部、安乡县维也纳酒楼、安乡县凯乐大酒店、安乡县渔湘宴、安乡县老阳光大酒店、安乡县湘域名厨餐饮服务:大宗食材均为安乡供货商处采购,但均非安乡县本地产品。

安乡县长鹰大酒店餐饮部、安乡县维也纳酒楼、安乡县渔湘宴:未能提供米、油、蔬菜合格证明文件,难以追溯食品来源。

三、整改要求

对现场检查的情况,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完善食品采购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来源可溯、质量合格、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安乡县企事业机关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专项检查对于问题较为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企事业机关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雷思凤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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