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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处罚+曝光,看看都有谁
2025-06-22 19:28:09 字号: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6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2025年6月6日,常德安乡。杨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 S306 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村T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程某驾驶的皮卡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民警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杨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皮卡车驾驶员程某负次要责任。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杨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杨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违法行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的行为罚款100元。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行经路口时应提前减速、加强瞭望、注意观察,遵守信号灯,遵守“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让右方来车先行”等让行规定,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8V053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丰凝港桥北延伸线T型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8V053 .jpg


湘JLL886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大道与纯银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LL886.jpg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N4855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N4855.jpg


湘JDQ025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DQ025.jpg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ES957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全乡G353多福路口(董家码头)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ES957 .jpg


湘JF713W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南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F713W.jpg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湘JE773A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湖口镇夹夹大桥路段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E773A .jpg


湘JM0522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深柳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M0522  .jpg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RD067

违法地点: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RD067 .jpg


湘JMA210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MA210.jpg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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