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7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7月9日,湖南省安乡县发生一起小车与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摩托车被撞翻在地,场面惊险。
当日下午14:40,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安乡县官垱镇大官加油站路口时正值红灯,与绿灯直行驾驶摩托车的罗某相碰撞,两车受损。幸而罗某正确佩戴头盔,仅腿部受伤。
据了解,小型客车驾驶员唐某称,当时本打算继续行驶,发现是红灯,车流穿行,采取补救措施也已来不及,撞上了径直行驶的罗某,民警认定,在此次事故,唐某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罗某准驾不符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民警依法对唐某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记6分罚款200元。依法对罗某驾驶与准驾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9分罚款200元。
交警提醒:小型客车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注意观察,切记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15R17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丰康大道与幸福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7308K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大道与文艺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5813N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国土局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SF315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988NZ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码头S223出口洲三岔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C866H
违法地点:安乡县大鲸港镇丰凝港桥北延伸线T型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湘J3Y071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全乡G353与多福路口(董家码头)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D93270
违法地点:安乡县丰康大道与中兴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998JM
违法地点: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MW180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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