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通报2025年5月份“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
(一)典型案例
近日,常德安乡,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姚某由西往东由小路行驶至安乡县三岔河镇长明村村部路口时,未观察路况径直开出,与由北往南驾驶的小型客车的刘某发生碰撞,因未戴头盔,头部直接与车窗相撞,致使其头部受伤。经民警认定,此次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姚某负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刘某负次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办法》第五十条第十八项,对摩托车驾驶人姚某无证驾驶、未减速让行、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50元,记1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小型客车驾驶人刘某无证驾驶、未注意观察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200元。
交警提醒:行经无信号灯路口,减速观察,注意让行很重要;骑乘摩托第一步,戴好安全头盔。
(二)突出违法曝光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
湘JLL808
违法地点:安乡县洞庭大道与文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湘J5G712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6分,罚款200元。
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湘J96020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MJ738
违法地点:安乡县深柳镇洞庭大道城北小学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湘JNY563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乡大道与车胤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955WD
违法地点: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码头S223出口洲三岔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湘J9S335
违法地点:安乡县纯银路与围庵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湘J9XW99
违法地点:安乡县纯银路与围庵路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1分,罚款50元。
道路上逆向行驶
湘JDT780
违法地点:安乡县文昌路与安乡大道交叉路口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湘JF358J
违法地点: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至沿河路路口路段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200元。
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编辑:安乡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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